公司制定《公司文件发放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13-6-21

            为了加强对公司发放文件和领导批示转发文件的管理,完善和规范集团公司文件发放管理制度,将公司各项决策及时落到实处,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67日,公司制定并下发了《公司文件发放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认真传达落实并遵照执行。

 制度明确了公司综合办公室为公司文件发放的管理部门,对经领导签批后转发的外部来文、公司内部红头文件和各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等文件的签收、报批、发放、催办、归档等做了明确要求。

对公司收到的上级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和其他社会团体、单位发到公司的公文、通知、函件等外部来文,文件要求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并分类登记。需要领导签批落实的,应于接件当日报送领导签批,并按照领导签批要求,送有关领导和部门落实,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到领导签批件后即时报送。各部门接到领导签批的外部文件应抓紧时间阅办,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对领导签批的处理意见,综合办公室应负责传达落实,催促有关部门和人员按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予以反馈。

对需向异地子公司传达落实的外部文件,文件要求总公司综合办应先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告知子公司综合办,并择机将文件复印件带到子公司。异地子公司接到文件后,应及时向本公司主要领导汇报,并按照总公司领导签批意见组织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总公司综合办或主要负责人汇报。总公司综合办和子公司综合办不得截留文件,严禁出现文件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外部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

对由公司内部各部门起草,经公司领导签批下发或上报的文件、通知、通报、业务函件等内部文件。文件规定应办理相关的审批、登记、发放手续,同时做好文件的催办和落实工作。

    文件要求各子公司内部发放的涉及生产、技改、人事、安全等重要文件,应同时向总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发放备存。集团内各公司应保持重要信息的交流畅通,子公司在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主要领导反馈,以便总公司领导对问题作出处理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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