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召开15万吨硝酸项目试生产方案评审会议
发表时间:2013-9-7

       

 

         817,公司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对召开了15万吨/年硝酸项目试生产方案评审会议,副总经理李德军、总工程师刘竹庆、安全总监李绍胜和技术部、安全处、生产处、硝酸一车间主要负责人及工艺、仪表、电气、安全消防工程技术人员和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的要求,对公司15万吨/年硝酸节能改造项目试生产方案和新装置现场施工情况进行了审查评审。

通过审查,参会人员共提出整改项91项,针对这些问题,李德军副总强调:试生产方案是公司、车间、工段员工和相关部门的指导性文件,必须认真对待,方案的每一个环节,试车的先后步骤都是在试生产中避免发生事故、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和顺利开车的指导性文件。车间的各个设备设施要同技术部的安全设施专篇、现场装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检验设备报告清单对应。车间生产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规程、工艺技术规程、DCS控制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分析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理等知识的系统培训和学习,要有详细的人员培训档案资料硝酸一车间对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四合一机组吹扫、氨空比试验等应制订详细的方案步骤。

技术部门要对设备设施、电器仪表、控制系统自控连锁设置、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设备装置的数量清单进行核查,要与设计装置及现场相一致,有变更的项目要随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变更手续要及时到位。相关检验报告要及时到位,不能耽误市安监局对该项目试生产的审查审批工作。

对要求相关单位或负责人签署意见但未完成的:试生产方案备案申请中需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项目投入试生产的意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设计落实情况的意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压力表、防雷检测等需出具验收报告;设计漏项、工程质量、工程隐患及整改措施需出具落实情况报告;“三查四定”问题及整改结果汇总要求加盖设计、施工、建设单位意见等未及时完成的工作,要尽快办理完成。不能因为以上问题影响市安监局对公司试生产方案进行评审审批。

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存在的问题,会议要求抓紧进行整改完善,目前项目施工已到收尾阶段,技术部门要抓好现场规范管理,发现问题抓紧整改。

会议要求安全部门要对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对策及应急预案、职业卫生及消防等措施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对完善后的试生产方案由安全处审查后,在一周内联系市安监局对公司试生产方案进行审查评审,确保15万吨硝酸项目试车工作安全稳妥并一次开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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